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要求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二审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对方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那么权利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间为两年,这两年的起算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例如,判决书规定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支付款项,那么从第 11 天开始计算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限。但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在这两年期间内,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中止、中断事由,那么申请执行的期限会相应延长或重新计算。
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超过了申请执行期限,虽然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可以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后可能会裁定不予执行。
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权利人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法院会依法对申请进行审查,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