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十万不还怎么办
如果有人欠债十万不还,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追讨,如协商沟通、发送催款函、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等。
当遇到欠债十万不还的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可以考虑的途径和方法。
第一步,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和沟通。可以通过面谈、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明确表达自己希望对方尽快还款的意愿,并了解对方不还款的原因。也许对方只是暂时遇到了困难,通过协商可以达成新的还款计划。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发送正式的催款函。催款函应明确欠款金额、欠款事实以及要求还款的期限等重要信息,以书面形式提醒债务人还款的义务。
若债务人仍然无动于衷,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一种简便快捷的法律程序,只要债权人提供的证据充分,法院通常会发出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
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那么最后的途径就是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一旦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债务人就必须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拒不执行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来追回欠款。
此外,在追讨欠款的过程中,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如暴力催收、恐吓等。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追讨欠款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