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材料和手续
欠货款不还起诉通常需要证明存在买卖关系的证据、欠款的证据等,手续包括撰写起诉状等。
当遇到欠货款不还的情况而决定起诉时,以下是一些常见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和相关手续。
证据材料方面:
首先,要有能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关系的证据,比如买卖合同、订单、发货单、收货单等。这些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交易的事实。
其次,欠款的证据至关重要,例如对账单、欠条等,清晰显示欠款的具体金额。
此外,还可能需要提供往来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佐证整个交易过程和欠款情况。
如果涉及到货物质量等争议,相关的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等也可能需要准备。
在手续上:
需要撰写起诉状,明确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准备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核对,复印件提交给法院。
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
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法院的受理和审理。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和正确办理相关手续,是顺利进行欠货款不还起诉的重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