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还完钱该给对方什么条子呢
欠款人还完钱后,应该给对方出具收条。
当欠款人将欠款全部还清后,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出具一份收条是非常有必要的。收条是表明收到他人交来的钱款的凭证。
在收条中,应当明确注明还款的具体金额、还款方式(如现金、转账等)、还款日期等关键信息。同时,要注明该笔欠款已全部结清,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这样可以清晰地表明此次债务已经彻底解决,防止债权人日后以各种理由再次主张债权。
此外,收条应由债权人亲自书写并签字确认。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让债权人在收条上按手印,以增加收条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比如,收条可以这样写:“今收到[欠款人姓名]归还的欠款[具体金额]元,该欠款以[还款方式]的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具体日期]。至此,[欠款人姓名]与本人之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已全部结清。特立此据。”然后由债权人签名并按手印。
这样一份规范的收条,可以有效地保护欠款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不必要麻烦。同时,也能让双方的经济往来有一个明确的结束标志,为双方的经济关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