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起诉对方不还钱要什么资料才能起诉
起诉对方不还钱通常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双方身份信息等资料。
当要起诉对方不还钱时,以下是一些通常需要准备的重要资料:
首先是起诉状,这是向法院明确表达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文书。要清晰地阐述对方欠款的事实、金额、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
证据至关重要,比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以及欠款的事实。证据越充分,胜诉的可能性就越大。
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如果对方是个人,需要提供其准确的身份信息;如果是企业或其他组织,要提供相关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此外,还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辅助性的资料,比如送达地址确认书,以确保法院能够准确地送达法律文书。如果有证人,可能需要证人的证言或相关证明。
在准备资料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同时,要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这样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胜诉的机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