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怎么要回来除了起诉
除了起诉,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发送催款函等方式要回别人欠的钱。
当别人欠钱时,除了起诉这一法律途径,确实还有其他一些方法可以尝试。首先是协商,这是较为温和且直接的方式。可以找对方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诚恳地表达自己需要这笔钱的原因和紧迫性,看看是否能达成还款的共识和计划。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导致矛盾激化。
其次是调解。可以通过第三方,如共同的朋友、居委会或其他调解机构来协助解决。这些第三方往往能够以较为中立的立场进行协调,帮助双方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另外,发送催款函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以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还款的期限和金额,**强调这笔债务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催款函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让对方重视这笔债务。
在采取这些方法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协商的记录、催款函的副本等,以防万一后续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要根据对方的态度和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方法,如果对方有还款意愿但暂时有困难,可以适当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和还款计划;如果对方故意拖欠或拒绝还款,可能就需要考虑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