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起诉别人需要什么材料才能立案
借钱不还起诉别人立案通常需要起诉状、证据、原被告身份证明等材料。
当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而决定起诉时,以下是一些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以确保顺利立案:
首先是起诉状,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份文书。起诉状应明确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等具体诉求;以及事实和理由部分,详细阐述借款的经过和对方未还款的情况。
证据材料是必不可少的。这可能包括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和对方未还款的证据。这些证据要尽可能全面和有力,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原告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等,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体资格。
如果知道被告的财产线索,也可以一并提供,这有助于后续可能的执行工作。
此外,还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在具体要求上会有一些细微差别,在准备材料前,建议先详细了解受理法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同时,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这对于案件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可以提高立案的成功率,为后续的诉讼程序奠定良好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