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没钱还的会上老赖名单吗
如果确实没钱还,但符合一定条件,可能会上老赖名单。
成为“老赖”,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并不单纯取决于是否有钱还。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当事人确实暂时没有偿还能力,但如果存在恶意逃避债务、隐匿财产、抗拒执行等行为,也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在判断是否将某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当事人是否如实申报财产状况,是否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故意不履行还款义务等。如果只是因为客观经济困难导致暂时无法偿还债务,而没有上述恶意行为,法院通常会采取较为温和的执行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费等,而不一定直接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然而,如果经过调查和审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故意隐瞒财产、转移资产、虚假破产等恶意行为来逃避债务,那么即使其声称没钱还,也可能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外,在一些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金融借贷、合同纠纷等,当事人的还款义务和信用状况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考量和监管。
需要强调的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对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包括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限制高消费,影响信用评级等。因此,当事人在面临债务问题时,应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要遵守法律规定,如实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避免因不当行为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