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申请可以撤回吗
支付令申请是可以撤回的。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关于支付令申请的撤回,法律是允许的。这是因为债权人在提出支付令申请后,可能基于各种原因改变主意,比如双方达成了和解、债务人主动履行了债务等。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撤回支付令申请。
债权人撤回支付令申请,应当向发出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回申请。法院在收到撤回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撤回条件,法院通常会裁定准许撤回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支付令申请的撤回应当在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前进行。如果支付令已经送达债务人,那么就不能随意撤回了,除非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已经提出异议,那么支付令就会失效,此时也无需再撤回支付令申请。
此外,债权人撤回支付令申请,并不影响其在之后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提起诉讼等。
总之,支付令申请可以撤回,但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债权人在决定是否撤回支付令申请时,应当慎重考虑,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