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不承认也没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要尽可能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
当遇到借钱不还且对方不承认,自己又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时,确实会让人感到棘手。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完全没有办法了。
首先,可以尝试回忆借钱的具体场景和细节,看是否有其他间接证据可以挖掘。比如,是否有其他人在场知晓这笔借款,是否通过特定的方式(如银行转账、聊天记录中提及等)进行借款交付。如果是银行转账,转账记录就是有力的证据;如果是聊天记录中提及过借款事宜,这也可以作为旁证。
其次,还可以从对方的日常行为和言语中寻找线索。有时候,对方可能在不经意间会透露出与借款相关的信息,要保持敏锐的观察力和记忆力。
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一些合法的途径来获取证据。例如,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录音,在录音中引导对方提及借款的事情,但要注意录音的合法性和技巧。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取得有效证据,也不要轻易放弃。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策略。可能需要从其他角度来寻找突破点,或者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会增加维权的难度,但并非完全不可能成功。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冷静和理智,积极采取行动,尽可能收集一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