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信用卡要债问谁
离婚后信用卡债务的承担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离婚后信用卡要债的对象,取决于该信用卡债务的性质以及离婚时对债务的约定或判决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信用卡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双方可能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是一方用于个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通常仅由该方承担。
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信用卡债务有明确的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也会对债务问题进行判决,确定债务的承担方。
此外,如果债权人只向其中一方追讨债务,该方在偿还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信用卡的使用记录和相关证据对于确定债务的性质和承担方非常重要。在面临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应该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使用信用卡时,要谨慎对待,避免因不当使用而引发债务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