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还款义务有哪些规定和规定
担保人在不同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具体规定因担保类型等因素而异。
担保人的还款义务是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在一般担保中,只有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前,一般担保人可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而连带责任担保中,债权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主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无需先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
此外,担保人的还款义务还受到担保范围的限制。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如果担保合同对担保范围有明确约定,则担保人仅在约定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担保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人在承担还款义务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如果主债务人拒绝偿还,担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总之,担保人的还款义务较为复杂,具体应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在担任担保人时,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谨慎作出决定。避免因不了解相关规定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