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期不还担保人担保多久
借款到期不还,担保人的担保期限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期限也就是保证期间,它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在借款合同中,当借款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担保人的这种责任并不是无限期的。
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为超过保证期间而导致担保人免责。在涉及到借款和担保问题时,各方当事人应明确约定担保期限等重要条款,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