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不还起诉需要多少钱
起诉欠钱不还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等,诉讼费根据欠款金额不同而有所差异。
当别人欠你钱不还而需要起诉时,涉及的费用主要有诉讼费。诉讼费的具体金额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
例如,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交纳 50 元;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超过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交纳;超过 20 万元至 5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 5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交纳;超过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超过 2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超过 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超过 2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诉讼费这一项费用。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其他费用,如律师费(如果委托律师的话)、公告费(如果需要公告送达的情况下)等。此外,如果涉及到财产保全,还需要缴纳保全费等。在决定是否起诉以及考虑费用问题时,应当综合评估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自身的需求,权衡利弊后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