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多长时间可以起诉担保人
一般保证中,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关于多长时间可以起诉担保人,需要根据具体的担保类型来确定。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如果是一般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随时起诉担保人。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应及时关注借款人的还款情况,一旦发现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应根据担保类型和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起诉的时间和对象。同时,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各方也应明确担保的类型和责任,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