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触犯刑法
借款不还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触犯刑法。
借款不还本身通常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比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较大数额财物的借贷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没有打算归还,且存在恶意欺诈等行为,就可能触犯刑法。
此外,如果借款人通过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手段来获取借款,也可能构成相应的刑事犯罪。
在一些情况下,借款人明明有能力偿还借款却故意拒不偿还,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况下,不仅仅是单纯的债务问题,而是上升到了刑事层面。
需要注意的是,要区分一般的借款不还和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在大多数情况下,借款纠纷主要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来解决。但如果存在上述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就可能面临刑事追究。因此,在借贷过程中,双方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诚信原则,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出借人在遇到借款不还的情况时,要理性对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