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人和担保人都没有东西执行该怎么办
如果欠钱人和担保人都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确实是一个棘手的情况,但仍有一些途径可以尝试。
当遇到欠钱人和担保人都无东西可供执行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持续关注他们的财务状况变化。虽然当前可能没有财产,但情况可能会发生改变,未来也许会有新的收入或资产出现。其次,深入调查他们是否存在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时候,债务人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试图隐藏财产以逃避债务,通过合法的调查途径,有可能发现被隐匿的资产。
再者,可以与他们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即使他们现在没有足够的财产一次性还清欠款,也许可以达成一个分期还款的协议,逐步偿还债务。另外,也可以考虑从他们的其他收入来源入手。比如,如果欠钱人有工作,可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从其工资中扣除部分用于偿还债务。
同时,要保持与执行法院的密切沟通。及时向法院提供任何可能有助于执行的线索和信息,让法院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
此外,不要放弃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讨债务。比如,通过舆论压力或其他方式促使他们履行还款义务。总之,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保持耐心和坚持,利用一切合法的手段和途径,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