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确实还不起算不算老赖
欠钱确实还不起不一定算老赖。
老赖通常是指有能力偿还债务却故意不偿还的人。如果一个人确实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力偿还欠款,而不是故意逃避债务,那么一般不能简单地将其定义为老赖。
在判断一个人是否为老赖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要明确其无力偿还债务的原因是否真实且合理。例如,可能遭遇了重大疾病、突发灾害、失业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经济状况急剧恶化,从而无法按时履行债务。其次,要看其在面对债务时的态度和行为。即使暂时还不起欠款,但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还款计划,并尽力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人,也不能轻易被认定为老赖。
然而,如果一个人虽然声称还不起钱,但实际上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或者在有能力逐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却故意不作为,那么就很可能符合老赖的特征。
此外,法律上对于老赖也有明确的界定和认定程序。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债务,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赖名单。
总之,欠钱确实还不起不一定算老赖,关键要看具体情况和行为表现。但无论如何,诚实守信、积极面对债务问题都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债务人来说,应尽力与债权人协商解决办法,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