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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还利息能否起诉对方不还钱

可以起诉。

当借款人借款不还利息时,出借人是有权利起诉对方不还钱的。在借贷关系中,双方通常会约定利息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履行支付利息的义务,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包括本金和利息。起诉的过程中,出借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以及利息约定的情况。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和利息约定的材料。

在起诉时,出借人应明确自己的诉求,即要求借款人偿还本金和未支付的利息。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借款人确实存在未支付利息的违约行为,会判决借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本金、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逾期利息等。

此外,出借人在起诉前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来说,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再起诉,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因此,出借人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借款不还利息,出借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借款人还钱。在整个过程中,出借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也要注意诉讼时效等法律问题,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借款不还利息能否起诉对方不还钱(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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