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名单多久解除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解除,一般情况下是二年。但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则需要五年才能解除。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会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解除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有明确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或者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或者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等情形,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而一般情况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但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纳入期限会延长为五年。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了,之前的失信行为记录依然会存在。失信记录会对个人或企业的信用产生长期影响,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可能面临诸多限制和不便。
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该珍视自己的信用,积极履行法律义务,避免陷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困境。一旦不幸被纳入失信名单,也应尽快采取措施纠正失信行为,争取早日解除失信状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