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最新
借条和欠条主要有形成原因、诉讼时效等方面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存在一些较为重要的区别。
首先,在形成原因上,借条通常是基于借贷关系而产生,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借款事实的凭证。而欠条的形成原因则更为广泛,可以是基于买卖、承揽、租赁等各种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诉讼时效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借条的诉讼时效较长,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 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之日起计算 3 年。欠条的诉讼时效则通常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 3 年。
再者,在举证责任方面也有差异。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否认则需要举证证明。而欠条持有人则需要证明欠条形成的原因等事实。
此外,在内容规范上,借条相对更注重对借款事实的明确表述,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欠条则可能因形成原因的多样性而在内容上有所不同。
总之,借条和欠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法律性质和后果上存在诸多不同。在经济交往中,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选用,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