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期限多久啊
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期限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是基本的法律原则,但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合同约定、法律适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涉及到担保人责任期限的具体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同时,当事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和期限等重要事项,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如果对担保人承担责任期限存在疑问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