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连带责任的有哪些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很多,比如共同侵权行为人、连带保证人、合伙人等。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共同侵权行为人。在共同侵权行为中,多个行为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对受害人造成损害,他们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多人共同殴打他人导致受伤。
连带保证人。当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或签订合同等,保证人承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此时保证人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当合伙企业无法清偿债务时,合伙人个人的财产也可能被用于偿债。
总分公司之间。总公司对于分公司的债务一般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法律规定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连带责任的设定旨在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他们能够更有效地获得赔偿或实现债权。连带责任要求责任人之间相互监督和制约,促使他们更加谨慎地行为,减少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也为受害人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和公正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