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如何写
执行异议申请书应包含明确的异议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关键要素,需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地阐述观点。
执行异议申请书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请求法院予以纠正的法律文书。以下是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大致写作要点:
首先,在文书开头明确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接着,阐明执行异议请求,要具体、明确地指出希望法院如何处理。
然后,详细陈述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关键,要客观、准确地说明为何对执行标的存在异议,例如对执行标的的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或者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等。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在陈述事实时,要按照时间顺序或逻辑关系依次叙述,使法院能够清晰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理由部分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阐述,说明自己的异议具有法律依据。
最后,在结尾处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期望,请求法院依法审查并作出公正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在撰写时,应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如果对申请书的撰写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