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诉讼期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欠钱不还的情形中,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通常是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是应当给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自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还款并且给予合理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会出现中断、中止等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如果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才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经法院审查抗辩成立的,法院会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