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玩失踪是不是拒执罪
老赖玩失踪不一定构成拒执罪。
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老赖玩失踪只是其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仅玩失踪这一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拒执罪。
要认定构成拒执罪,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有明确的生效判决或裁定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一定的义务,而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故意不执行。其次,其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通过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或者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担保物权无法实现等。
此外,还可能包括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情况。
老赖玩失踪只是其逃避执行的一种方式,但要构成拒执罪,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和条件。在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拒执罪,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和认定。司法机关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处理,确保公正和合法地打击拒执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