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有啥区别
借条和欠条主要在形成原因、诉讼时效等方面存在区别。
借条与欠条存在以下一些区别。
首先,形成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而欠条的形成原因则更为广泛,它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比如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各种原因。
其次,在诉讼时效上有差异。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其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三年。但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借条的诉讼时效最长可达 20 年,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而欠条的诉讼时效则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三年。
再者,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而欠条持有人则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还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此外,在法律性质上也有所不同。借条明确反映的是借贷关系,而欠条反映的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
在实践中,为了避免纠纷和保障自身权益,无论是出具借条还是欠条,都应当尽可能详细地明确相关事项,如当事人信息、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同时,要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