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坐车只能坐什么样的
失信人员一般只能乘坐普通列车的硬座、硬卧等,不能乘坐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以上等。
失信人员在出行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对于乘坐火车,根据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而普通列车的硬座、硬卧等通常是可以乘坐的。
这一限制措施主要是为了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促使失信人员尽快履行义务,恢复良好的信用状态。限制失信人员乘坐高等级列车座位,一方面是对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一种制裁,让其感受到失信带来的不便;另一方面也是通过这种方式向社会传递一个信号,即失信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从而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当然,随着失信惩戒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对于失信人员的限制措施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同时,失信人员也并非永远处于这种限制状态,如果其能够积极主动地履行义务,纠正失信行为,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也可以从失信名单中移除,从而恢复正常的出行权利等。
总之,失信人员坐车的限制是为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每个人都应该珍视自己的信用,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成为失信人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