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债权是什么意思
优先债权是指在债务清偿中具有优先受偿地位的债权。
优先债权是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特殊地位的债权类型。其核心特点是在债务人的财产分配或清偿顺序中,享有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得到满足的权利。
优先债权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常见类型:首先是有担保的债权,如抵押权、质权等。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其次,在破产程序中,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等具有优先性。还有一些特定的法定优先债权,比如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等。
优先债权的存在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保障了特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债务清偿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例如,对于提供担保的债权人来说,其债权的实现更有保障,降低了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像职工工资等优先债权的保障,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在法律实践中,确定优先债权的范围和顺序通常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合同约定。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裁决。在处理债务纠纷或破产案件时,准确界定优先债权对于公平、合理地分配债务人的财产至关重要。
总之,优先债权在债权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它通过赋予特定债权优先受偿权,实现了对特定权益的保护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