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财产的概念
债务人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的、可供用于清偿破产债权的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债务人财产这一概念具有重要意义。在破产法律制度中,它是破产程序得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和核心内容。
从范围上看,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可能包括有形资产,如房产、设备、存货等;也可能包括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股权等。
债务人财产的确定对于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破产管理人需要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和管理,以确保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务人财产将用于清偿破产债权,按照法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
此外,对于债务人财产的认定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存在共有的财产,需要依法进行分割;对于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的个别清偿行为,可能会被依法撤销等。
总之,准确界定和管理债务人财产是破产程序中保障各方利益、实现公平清偿的关键环节。它不仅关系到债权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也关系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