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不还法院受理吗
高利贷不还,法院一般会受理,但对于超过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支持。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在我国法律中,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有明确规定。法院在受理案件时,会依法进行审查。
虽然高利贷本身并不受法律完全保护,但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一定范围内是被认可的。如果借款人确实从出借人处取得了借款本金,那么对于本金部分,出借人有权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借款人返还。
然而,对于超出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法院不会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 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如果出借人主张的利息过高,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法院只会在合法的利息范围内进行判决。同时,借款人如果已经支付了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金额,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
此外,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会审查借贷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如是否涉及非法集资、套路贷等。如果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总之,**高利贷不还的情况下法院会受理**,但会依法对利息等问题进行审查和判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