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借钱的人要什么证据材料才能立案
起诉借钱的人通常需要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才有可能立案。
在起诉借钱的人时,证据材料的准备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常见且重要的证据:
首先是借条或借款合同。这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明确了借款的金额、期限、利息等重要事项。如果没有书面的借条或合同,也可以通过聊天记录、短信等方式来证明双方有借款的合意。
其次是转账记录。比如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出借人已经实际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这是非常关键的证据,能有力地证明借款事实的发生**。
再者,如果有与借款相关的证人证言,也可以提供。证人能够对借款的过程、情况等进行佐证。
另外,借款人的还款承诺或与还款相关的沟通记录等,也能对案件起到一定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在收集和整理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可靠,并且与案件有直接的关联。证据越充分、完整,就越有利于立案和案件的审理。同时,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要求上可能会有一定差异,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证据材料符合当地的司法实践和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