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给起诉后多久强制执行有效
欠钱不给起诉后,获得生效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义务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没有固定的多久后强制执行就失效。
当债权人通过诉讼途径追讨欠款,并取得了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个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具体的期限限制,只要债务人一直未履行义务,原则上债权人随时都可以申请。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较为宽松,但也不宜过长时间拖延。因为时间过长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利于执行的情况,比如债务人转移财产等。而且,尽快申请强制执行也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身份证明等。法院受理后,会依法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财产,对债务人进行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以促使债务人履行义务。
此外,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利就丧失了,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总之,欠钱不给起诉后,应及时关注债务人的履行情况,在其不履行义务时尽快申请强制执行,以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