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债权担保人有哪些权利呢
非法债权担保人可能不具有合法有效的权利。
在正常合法的债权担保关系中,担保人享有一定的权利,比如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等。然而,当涉及非法债权时,情况就变得复杂且担保人的权利通常会受到限制甚至可能不存在。
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非法债权。非法债权可能包括基于违法犯罪活动产生的债务,如赌博、非法集资等所形成的债权。对于这类非法债权,法律通常不会给予保护。
在非法债权的情况下,担保人的所谓“权利”可能会面临诸多问题。一方面,由于债权本身的非法性,担保人可能无法依据担保关系主张权利。例如,不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因为该债务的产生基础就是不合法的。另一方面,担保人自身也可能因参与到非法债权担保中而面临法律责任。
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的经济秩序。非法债权往往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损害,因此法律不会支持和保护与之相关的行为和权利。担保人在为债权提供担保时,应当确保债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非法债权担保人的权利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担保人明知债权非法仍提供担保,其权利主张很可能不会被支持。而如果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非法债权提供了担保,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和判断。但无论如何,与合法债权担保相比,非法债权担保人的权利保障程度要低得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