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怎样申请支付令范本
申请支付令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要申请支付令,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准备好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债权人、债务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事实与理由,着重写明债务形成的事实和根据;证据,写明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其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书。一般是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然后,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支付令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和限制,并非所有的欠钱不还情况都适合申请支付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和权益的有效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