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生效判决
不执行生效判决是违法行为,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
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当一方不执行生效判决时,这是对法律权威和对方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首先,不执行生效判决可能导致被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以实现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其次,被执行人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会对其信用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诸多方面受到限制,比如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不能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在金融信贷方面也会遇到障碍。
此外,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判决的作出是经过法定程序的,一旦生效就应当得到尊重和执行。如果对判决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申诉等方式来解决,但不能直接拒绝执行。
总之,不执行生效判决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和诸多不利影响。任何公民和单位都应当尊重和遵守法律,积极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