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有哪些
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主要包括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的债权是不能转让的。首先,基于特定的人身信任关系或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通常不得转让。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不得转让,那么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类债权也不能转让。再者,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如涉及国家机密等特定情形的债权,也不能进行转让。这些规定旨在维护特定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债权转让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债权转让,可能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甚至引发法律纠纷。因此,在进行债权转让之前,应当仔细审查债权的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