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等。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以下是申请支付令的一般步骤和要点: 首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其次,准备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额;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等。 然后,提供相关证据。证据要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 在提交申请后,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如果债务人既不履行支付令又不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支付令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如果债务人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支付令将失效,债权人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在申请支付令时,要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确,证据充分,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