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被起诉
民间借贷担保被起诉后,担保人需要积极应诉,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往往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当担保人被起诉时,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首先,要明确担保的类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下,只有在债务人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才需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担保人需要仔细审查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确认自己的担保范围、期限等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存在超过担保期限、担保范围不明确等情况,担保人可以据此进行抗辩。
同时,担保人要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证明自己是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况下提供的担保,或者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利益的行为。
在诉讼过程中,担保人要按时参加庭审,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如质证、辩论等。如果担保人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庭审,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此外,担保人还可以考虑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总之,民间借贷担保被起诉后,担保人需要冷静应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