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调解不成功怎么办
如果起诉离婚调解不成功,法院通常会依法进行审判。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调解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当调解不成功时,意味着双方未能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此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对离婚案件进行实质性的审理。法官会全面审查双方的婚姻状况、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可以继续提出证据和主张,以支持自己的诉求。法院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断和裁决。
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意愿、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作出合适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和复杂,双方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按时提交证据、参加庭审等。同时,也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