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逃跑找到他家里人怎么办呢
当遇到欠债人逃跑找到他家里人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可以尝试与欠债人的家人进行沟通,了解情况,但不能将债务强加于他们。同时,通过合法途径继续追讨债务。
当欠债人逃跑后找到了他的家里人,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情况。首先,要明确的是,欠债人的家人并没有直接的偿债义务,不能强迫他们偿还债务。保持冷静和克制是非常重要的,不要与他们发生冲突或采取不恰当的行为,以免引发更多的问题。
与欠债人的家人进行沟通是一种可以尝试的方式。以平和的态度说明情况,询问他们是否了解欠债人的去向或是否有能力协助解决债务问题。但要注意,不能对他们进行威胁、恐吓或骚扰。
从法律角度来看,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追讨债务。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查找欠债人的其他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三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制定合理的追债策略。
此外,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合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同时,要及时关注欠债人的动态,一旦发现其行踪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总之,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要以合法、理性和冷静的态度来处理,不要让情绪左右自己的行为,通过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