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会调查哪些财产
法院强制执行会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各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债券等。
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通常会采取多种措施来全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首先,会对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进行查询和冻结,包括储蓄账户、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这是最常见也是最直接的财产调查方式之一。
对于房产,法院会通过房产登记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信息,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产权状况等。一旦确定有房产,可能会采取查封、拍卖等措施来实现债权。
车辆也是重要的调查对象,通过车辆管理部门可以了解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情况。
此外,股权、债券等金融资产也会被调查。对于被执行人在公司中的股权,可以通过工商登记部门查询。债券等金融资产则可能通过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核实。
同时,法院还可能调查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如知识产权、贵重物品等。为了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法院会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和技术手段。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有义务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状况,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制裁。总之,法院会尽最大努力调查被执行人的各类财产,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