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没有写借条怎么办
借款人没有写借条,出借人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当借款人没有写借条时,这确实会给出借人带来一定的困扰,但并非完全没有办法维护自身权益。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和收集的证据类型。
首先,可以收集转账记录。无论是银行转账还是电子支付的转账记录,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资金的流向和数额。如果是现金交付,那么可能需要寻找其他间接证据来佐证,比如交付现金时是否有其他人在场见证。
其次,聊天记录和短信记录也可能成为重要证据。如果双方在借钱前后有关于借款事宜的沟通,其中明确提及了借款金额、借款原因、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那么这些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再者,电话录音也是有效的证据形式之一。出借人可以通过与借款人的通话,引导其确认借款事实,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录音。
此外,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那么证人证言也能起到一定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收集证据可能会相对困难,但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形成证据链,仍然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借款。同时,出借人在借款时最好还是要求借款人书写借条,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和麻烦。借条是借贷关系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之一,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