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转移的债权
不能转移的债权主要包括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债权转让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受让人的法律制度。然而,并非所有债权都可以自由转让。
首先,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例如,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如抚养费请求权、赡养费请求权等,这类债权与特定主体的身份紧密相关,不具有可转让性。
其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在没有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债权人不得擅自转让该债权。
最后,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某些法律可能明确规定某些债权禁止转让,比如涉及国家机密、公共利益等方面的债权。
在债权转让中,必须明确哪些债权是不能转移的,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风险。对于债权人来说,在进行债权转让时,需要仔细审查债权的性质和相关约定,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受让人来说,也应当对拟受让的债权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以确定其是否可以顺利受让并实现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