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离婚协议无效
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离婚协议可能无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然而,并非所有的离婚协议都是有效的。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况。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是在一方受到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该协议可能无效。例如,一方故意隐瞒重要财产信息,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不公正的财产分割约定,或者一方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协议,这些情况下的离婚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会无效。比如协议中涉及到违法的财产分配方式或对子女权益的不当侵害等。
此外,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如果显失公平,也可能引发争议。虽然显失公平本身并不一定直接导致协议无效,但可能会成为一方请求重新调整的理由。
在判断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一方认为离婚协议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和认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断,以确定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同时,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保持理性和诚实,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平、合理,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