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一次能判离吗
诉讼离婚一次是否能判离,并不绝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诉讼离婚中,一次判离的情况并不是普遍存在的,而是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一次判离的可能性较大:
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然而,即使存在上述情形,也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比如,对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对于家庭暴力,要有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如果没有上述明确的情形,但双方确实已经无法共同生活,且经过调解无效,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
反之,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者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会相对增加。
此外,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双方的态度、对婚姻的挽救意愿等也会对判决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总之,诉讼离婚一次能否判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