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签了多久可以离婚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才算正式离婚。
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要经过至少三十天的冷静期,若在这期间双方没有反悔,那么在冷静期过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才算正式离婚。这个过程看似有些复杂,但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个充分思考和慎重决定的时间,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离婚。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方反悔或者出现其他情况导致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婚,那么就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在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离婚是一件严肃且重要的事情,需要夫妻双方认真对待和谨慎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