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担保人如果不还会怎样
欠债担保人如果不还款,可能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和责任。
当欠债担保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将会引发诸多不利后果。首先,债权人有权依据担保合同或法律规定,向担保人追讨债务。这意味着担保人可能会被卷入诉讼程序中,面临法律纠纷和时间、精力的消耗。
在诉讼过程中,担保人的财产可能会面临被查封、冻结或扣押的风险。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以确保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如果担保人败诉,其个人财产,如存款、房产、车辆等,都有可能被用于偿还债务。
此外,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到严重影响。不良的信用记录可能导致担保人在未来难以获得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甚至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能遇到诸多不便,比如在租房、办理保险等方面受到限制。
而且,担保人的社会声誉也可能因此受损。在商业和社交领域,良好的信誉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担保人被认为不履行债务责任,可能会对其个人形象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担保人故意逃避还款责任,可能会触犯法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刑事犯罪。这将给担保人带来牢狱之灾。
因此,作为欠债担保人,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担保前要谨慎考虑,确保自己有能力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担保成立,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