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超过3年法院就不受理了吗
不是的,借钱超过 3 年,法院并非绝对不受理。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虽然一般情况下借钱超过 3 年可能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但并非意味着法院就一定不受理。首先,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等,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其次,即使诉讼时效已过,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最后,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不能主动援引诉讼时效进行裁判,只有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经法院审查属实的,才会判决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借钱超过 3 年,法院不一定不受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涉及借贷纠纷时,当事人应及时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