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多久消除
一般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消除。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当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其生活的诸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和影响。
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多久消除,在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然而,如果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消除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需要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才可删除;又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此外,如果是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也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想要消除相关记录,最关键的还是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恢复自身的信用,减少因失信带来的不利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